延伸內容
有香港朋友7月想到台灣環島 環島嗎 14天是絶對不夠了 所以想請問這邊有香港背包或者有知道這方面資訊的背包嗎 如果想申請留在台灣30天左右的簽證 必須先在香港辦入台證 再到台灣申請延長停留嗎??
根據這個網站,香港人的入境簽證有效期是三個月; www.immigration.gov.tw/aspcode/show_menu22.asp?idno=0401
上面寫:經許可來臺者,應自入境之日起15日內, 向居住地警察分駐(派出)所申報流動人口 登記。 所以要到警察局辦流動人口嗎?
還有,昨天TVBS和中天的新聞報導, 新政府於520之後 ~ 好像說是最慢8月吧~ 將實施香港人入境台灣,短期觀光落地簽的待遇, 這應算是互惠的一項利多吧! 說不定港府也會開放,除了持台胞證以外,台胞也有"落地港簽"待遇呢!
上面寫:經許可來臺者,應自入境之日起15日內, 向居住地警察分駐(派出)所申報流動人口 登記。 所以要到警察局辦流動人口嗎? 住酒店的話,酒店會將住宿記錄提交轄區警察局的! 至於一般入住台灣的友人家,按規定是要的, 但是說實話,規定是規定, 因為台灣人沒住在自己的戶籍地,也是有要辦流動人口 登記的規定, 而現實生活中,台灣的老百姓也都沒這麼做的!
亦有這項說明,難道我理解錯誤?如有請指教. (三)經許可來臺者,停留期間自入境之翌日起不 得逾3個月,並得申請延期1次,期間不得 逾3個月。來臺如有逾期停留、從事與許可 目的不符之活動、未依規定申報流動人口登 記等情形,其再次申請來臺,得不予許可.
亦有這項說明,難道我理解錯誤?如有請指教. (三)經許可來臺者,停留期間自入境之翌日起不 得逾3個月,並得申請延期1次,期間不得 逾3個月。來臺如有逾期停留、從事與許可 目的不符之活動、未依規定申報流動人口登 記等情形,其再次申請來臺,得不予許可. 我想...為了防止誤導認知, 而造成棧友往後來台灣申辦簽證上的困擾, 按照規定是該"申報"流動人口登記的! 為此,提供錯誤觀念,深感抱歉 !
上面寫:經許可來臺者,應自入境之日起15日內, 向居住地警察分駐(派出)所申報流動人口 登記。 所以要到警察局辦流動人口嗎? 多此一舉! 有必要這樣嗎? *-) ("入關"就已經是"通報"了, 不是嗎?) 除非是"探親", 來台觀光的人有多少人會窩在同一地方呢? *-) 沒必要檢討改革嗎? *-)
有香港朋友7月想到台灣環島 環島嗎 14天是絶對不夠了 所以想請問這邊有香港背包或者有知道這方面資訊的背包嗎 如果想申請留在台灣30天左右的簽證 必須先在香港辦入台證 再到台灣申請延長停留嗎?? 要說是"入出境 申請", 而不是"簽證 申請"! (H)
據理解,申請臨時入境簽證(即落地簽證)是只可停留14日, www.immigration.gov.tw/aspcode/show_menu22.asp?idno=0403 短期停留可停留3個月. www.immigration.gov.tw/aspcode/show_menu22.asp?idno=0401
嘩!!! 我終於了解了 所以要請我朋友辦短期停留, 而不是入境證 太謝謝了 至於流動人口是隨便一間警局都可以嗎 台灣這方面的資訊不好找說
1. 簽證類別:中華民國的簽證依申請人的入境目的及身分分為: 停留簽證(VISITOR VISA):係屬短期簽證,在台停留期間在180天以內。 居留簽證(RESIDENT VISA):係屬於長期簽證,在台停留期間為180天以上。 香港中華旅行社∕香港事務局服務組 Chung Hwa Travel Service Hong Kong 40th Fl., Tower One, Lippo Centre, 89 Queensway, Hong Kong 香港金鐘道八十九號力寶中心第一座四十樓 電話:(852) 25258315,25258642 到金鐘中華旅行社問一問便清楚明白了!~:)
根據申請需知401(短期逗留)內,有一申請表示範,當中的申請事由,都是選擇"觀光",應該觀光都可以的; www.immigration.gov.tw/immigration/FileSystem/Application/Demo81.pdf